深圳保稅區里面的物流倉庫如何租用?怎么收費
| 更新時間 2024-12-04 17:06:15 價格 38元 / 平方米 深圳保稅區倉庫 保稅倉庫保稅倉儲配送 坪山保稅區倉庫 保稅倉庫理貨分揀集拼出口 保稅倉庫 保稅倉庫分裝更換包裝貼標 聯系電話 15818752481 聯系手機 13028866099 聯系人 桑小姐 立即詢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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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稅倉庫的設立
(一)保稅倉庫設立的基本條件
1. 保稅倉庫經營企業應具備條件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申請設立公用型保稅倉庫的,企業應具有工商部門核準的倉儲經營權(見企業《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2)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的能力;(3)具有專門存儲保稅貨物的營業場所;(4)經營特殊許可商品存儲的,應當持有規定的特殊許可證件;(5)經營備料保稅倉庫的加工貿易企業,年出口額低為1000萬美元;(6)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2. 保稅倉庫應具備條件
(1)符合海關對保稅倉庫布局的要求;(2)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安全隔離設施、監管設施和辦理業務必需的其他設施;(3)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保稅倉庫計算機管理系統并與海關聯網;(4)具備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保稅倉庫管理制度、符合會計法要求的會計制度;(5)符合國家土地管理、規劃、交通、消防、安全、質檢、環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6)公用保稅倉庫面積低為2000平方米;(7)液體危險品保稅倉庫容積低為5000立方米;(8)寄售維修保稅倉庫面積低為2000平方米;(9)法律、行政法規、海關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保稅倉庫設立須提供的資料
1.《 保稅倉庫申請書》;2.《保稅倉庫申請事項表》;3.可行性報告;4.經營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5.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國稅和地稅;6.股權結構證明書復印件合資企業;7.開戶銀行證明復印件;8.擬開展保稅倉儲的營業場所的用地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復印件,以及擬開展保稅倉儲的營業場所的產權證明,屬租借房屋的還應收取房屋租賃合同;9.申請設立的保稅倉庫位置圖及平面圖;10.倉庫管理制度;11.對申請設立寄售維修型保稅倉庫的,還應收取經營企業與外商的維修協議;12.經營企業財務制度與會計制度;13.消防驗收合格證書;14.其他需要的相關材料。
企業申請設立保稅倉庫時,如倉庫已建成或租賃倉庫經營的,企業應一次性提供以上所有單證、文件;如保稅倉庫尚在建設中的,以上第8、第13項單證可緩交,在倉庫驗收時提交。
海關自受理企業設立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批準設立的,制發《海關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保稅倉庫項目)》;不予批準的,制發《海關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保稅倉庫項目)》,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三)保稅倉庫的驗收及注冊登記
企業應當自海關出具批準文件之日起1年內向倉庫所在地主管海關書面申請對保稅倉庫的驗收,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申請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該許可決定書自動失效。保稅倉庫申請驗收按以下流程辦理:
1.企業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驗收書面報告,由海關組織進行驗收。保稅倉庫驗收須提供的資料: (1)企業驗收申請;(2)消防驗收合格證書;(3)產權證明,租借房屋的還應收取房屋租賃合同(申請時已收的除外);(4)海關認為需要的其他單證。
2.對經驗收合格的保稅倉庫,海關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倉庫注冊登記證書》。企業持《保稅倉庫情況登記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倉庫登記證書》復印件、經營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資料向主管海關辦理聯系函,憑聯系函向坪山海關企管處領取保稅倉庫編碼(中山市企業向中山海關申請保稅倉庫編碼)。驗收不合格的,海關應書面告知倉庫經營企業。
3.企業獲得保稅倉庫注冊編碼后,開展保稅倉儲業務前,向主管海關申請建立保稅倉庫經營范圍電子帳冊和通關電子帳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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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稅倉庫的年審、延期、變更、注銷
(一)保稅倉庫年審
保稅倉庫按有關規定進行年審,企業應按海關有關要求向提交年審材料。
(二)保稅倉庫延期須提供的資料
保稅倉庫申請延期的,須提供以下資料:1.保稅倉庫延期申請;2. 《保稅倉庫注冊登記證書》;3.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4.《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證書》;5.保稅倉庫庫址、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倉庫的租賃協議或者租賃土地建倉庫的租賃協議;6.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資料凡提供復印件的,應當同時提交原件以供海關核對。
(三)保稅倉庫的變更須提供的資料
保稅倉庫變更倉庫名稱、地址、倉儲面積的,須提供以下資料:1. 書面申請;2. 可行性報告;3. 《 保稅倉庫注冊登記證書》;4.《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證書》;5. 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書;6. 保稅倉庫設立的批準文件;7.倉庫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或租賃倉庫的租賃協議(僅變更倉庫地址和倉儲面積提供); 8.倉庫地理位置及平面圖等有關資料(僅變更倉庫地址和倉儲面積提供); 9.倉庫竣工合格證明文件和倉儲設施消防驗收合格證書(僅變更倉庫地址和倉儲面積提供)。
上述資料凡提供復印件的,應同時提交原件以供海關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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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倉庫經營企業變更企業名稱、注冊資本、組織形式、法定代表人等事項,倉庫經營企業應于批準文件下發之日起10日內向倉庫主管海關提交變更文件資料復印件。
(四)保稅倉庫的注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應書面通知保稅倉庫企業,說明注銷原因:1.經營期滿、合約中止或終止的;2.喪失設立保稅倉庫條件的;3.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未經營保稅倉儲業務的;4.保稅倉庫不參加年審或者年審不合格的。
保稅倉庫申請注銷的,須提供以下資料:1.經營企業出具的保稅倉庫注銷申請;2.《保稅倉庫注冊登記證書》;3.保稅倉庫庫存貨物處理報告;4.其他須收取的單證。
(五)保稅倉庫撤銷
對于企業以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資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設立出口監管倉庫行政許可的,依法予以撤銷。
三、保稅倉庫貨物的管理
(四)貨物流轉管理
保稅倉庫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其他海關保稅監管場所往來流轉的貨物,按轉關運輸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保稅倉庫和特殊監管區域或其他海關保稅監管場所在同一直屬關區內的,經直屬海關批準,可不按轉關運輸方式辦理。
保稅倉庫貨物轉往其他保稅倉庫的,應各自在其倉庫主管海關報關,報關時應先辦理進口報關,再辦理出口報關。
(五)貨物的延期和放棄管理
保稅倉儲貨物存儲期限為1年。確有正當理由的,經海關同意可予以延期;除特殊情況外,延期不得超過1年。保稅倉庫申請保稅倉庫貨物延期的,須提供以下單證:(1)申請延期報告;(2)申請延期貨物清單,清單應包括原入庫日期、品名、數量、金額、存放庫位等;(3)其他必要單證。
保稅倉庫貨物超出規定的存儲期限未申請延期或海關不批準延期申請的,倉庫主管海關應要求企業辦理超期貨物的退運、補稅、放棄、銷毀等手續。
企業逾期3 個月未辦理上述手續的,海關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保稅倉庫貨物申請放棄處理的,倉庫主管海關按放棄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
(一)進倉貨物管理
1. 允許進倉貨物
(1)加工貿易進口貨物;(2)轉口貨物;(3)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維修用零部件;(4)供維修外國產品所進口寄售的零配件;(5)外商暫存貨物;(6)未辦結海關手續的一般貿易貨物;(7)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
保稅倉庫應當按照海關批準的存放貨物范圍和商品種類開展保稅倉儲業務。
2. 禁止進倉貨物
(1)不得存放國家禁止進境貨物;(2)不得存放未經批準的影響公共安全、公共衛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國家限制進境貨物;(3)其他不得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
3. 貨物進倉辦理流程
保稅倉儲貨物入庫時,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持有關單證向海關辦理貨物報關入庫手續,海關根據核定的保稅倉庫存放貨物范圍和商品種類對報關入庫貨物的品種、數量、金額進行審核,并對入庫貨物進行核注登記。
入庫貨物的進境口岸不在保稅倉庫主管海關的,經海關批準,按照海關轉關的規定或者在口岸海關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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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倉貨物管理
1. 出倉貨物范圍
(1)運往境外的;(2)運往境內保稅區、出口加工區或者調撥到其他保稅倉庫繼續實施保稅監管的;(3)轉為加工貿易進口的;(4)轉入銷售的;(5)海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2. 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代征稅的出庫貨物范圍
(1)用于在保修期限內免費維修有關外國產品并符合無代價抵償貨物有關規定的零部件;(2)用于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該免稅范圍不包括國際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維修用零部件,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與外國政府簽訂的雙邊協定中,規定對外國的運輸工具維修用零部件予以免稅的除外;(3)國家規定免稅的其他貨物。
3. 貨物出倉辦理流程
(1)出庫運往境內
保稅倉儲貨物出庫運往境內其他地方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填寫進口報關單,并隨附出庫單據等相關單證向海關申報,保稅倉庫向海關辦理出庫手續并憑海關簽印放行的報關單發運貨物。
從異地提取保稅倉儲貨物出庫的,可以在保稅倉庫主管海關報關,也可以按照海關規定辦理轉關手續。
對于出庫貨物批量少、批次頻繁的,經海關批準可以辦理集中報關手續。
(2)出庫復運境外
保稅倉儲貨物出庫復運往境外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填寫出口報關單,并隨附出庫單據等相關單證向海關申報,保稅倉庫向海關辦理出庫手續并憑海關簽印放行的報關單發運貨物。
出境貨物出境口岸不在保稅倉庫主管海關的,經海關批準,可以在口岸海關辦理相關手續,也可以按照海關規定辦理轉關手續。
(三)倉儲貨物管理
1. 保稅倉儲貨物,未海關批準,不得擅自出售、轉讓、抵押、質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進行其他處置;
2.保稅倉儲貨物存儲期限為1年。保稅倉儲貨物在保稅倉庫內存儲期滿,企業未及時向海關申請延期或者延長期限屆滿后既不復運出境也不轉為進口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超期未報關進口貨物、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和放棄進口貨物的處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處理;
3 .經海關批準,保稅倉儲貨物可以進行包裝、分級分類、加刷嘜碼、分拆、拼裝等簡單加工,但不得進行實質性加工;
4.保稅倉儲貨物在存儲期間發生損毀或者滅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保稅倉庫應當依法向海關繳納損毀、滅失貨物的稅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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