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出口退運時,應當采取什么方式來處理呢
| 更新時間 2024-12-03 18:04:13 價格 請來電詢價 聯系電話 15818752481 聯系手機 13028866099 聯系人 桑小姐 立即詢價 |
第一種方式:一般貿易進口
如果貨物出口時按照正常的報關報檢程序出口,則一般進口進可以按照一般貿易進口的方式進來。具體又分為三種情況:
情況一、已辦理退稅,退關退貨的處理
出口企業出口的貨物發生相關退關退貨后,出口企業必須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稅的機關辦理申報手續,補繳已退(免)的稅款,如果退運的貨物已經申報辦理退稅的,并分別依以下情況予以處理:
(一)如出口企業將退關退運貨物加工整理,更換相同規格型號的貨物重新出口,或將退運貨物退給供貨企業不再出口的,出口企業應持有關憑證其主管退稅的機關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及進貨退出及索取折讓證明單”“(以簡稱“證明單”),出口企業或供貨企業憑證明單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
(二)出口企業將退關退運的貨物轉為內銷的,應持有關憑證到其主管退稅機關辦理“
出口轉內銷證明單”,作為其內銷時進項抵扣憑證。
情況二、已申報、未辦理退稅、退關退貨的處理
出口企業將購進貨物的專用(抵扣聯)報關給主管出口退稅機關后,貨物發生退貨而轉作內銷或部分內銷的,企業須向主管出口退稅的機關申請辦理“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其應退稅款在退稅總額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稅補交稅款(已申報資料正常辦理退稅)。同時,外貿出口企業還應填列“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經主管出口退稅機關簽章后,作為內銷時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企業申報的專用(稅款抵扣聯)留存稅機關。
情況三、未申報退稅,退關退貨的處理
對出口企業尚未申報退稅卻已發生退關退貨并轉作內銷的,由于有關原始單據在企業,由出口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原始單據,經主管機關審核后,在書面申請報告及原始單據上簽注“未辦理退稅證明”
第二種方式:快遞進口
如果貨物出口時是通過買單或者委托其他進出口公司出口,退運時通常可以考慮快遞進口的方式。這樣手續簡單,而且時間上比較短,一般當天上午申報,下午即可放行到貨。
第三種方式:貨物退運到坪山出口加工區進行保稅維修,
由于保稅區具有“境內關外”的政策,從國外退運的貨物退到保稅區還等于貨物留在國外,還沒有進入國內海關所管轄的范圍,無需向海關申請退運的貨物。
此種處理方式的優點是:
1、無須辦理復雜的退運手續,無需向海關申請退運貨物,無需交納保證金,無須報進口關。
2、復雜問題簡單化,節約時間、成本,特別從香港碼頭提貨至坪山出口加工區
(帶辦理手續時間)只需三個小時,國內廠家可以自帶工人到區內倉庫維修,成本是在香港維修費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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